發布者:青島品牌設計
時間:2022.01.05
來源:青島品牌設計
1。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設計中注明的任何營養信息均應真實,客觀,不得虛假記載,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或其他作用。
2。 預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簽設計應為中文。 如果同時使用外文標簽,則內容應與中文相對應,并且外文編號不得大于中文編號。
3。 營養成分表應以“盒子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況除外)。 盒子可以是任何尺寸,并且垂直于包裝的基線。 表格標題為“營養表”。
4。 食物營養成分的含量應標有特定值,可以通過原料計算或產品測試獲得。
5。 營養標簽應標記在提供給消費者的小銷售單位的包裝上。
6。 所有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的強制性標簽包括: 能量,核心營養物含量及其相對于營養物參考值(NRV)的百分比。 在標記其他成分時,應采用適當的形式以使能量和核心營養素的標記更清晰可見。
7。 在對能量和核心營養素以外的其他營養素進行營養聲稱或營養功能聲稱時,營養素含量表還應指明營養素成分的含量及其對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的參考。
8。食品包裝設計 對于使用營養強化劑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成分表中還應注明強化食品中營養成分的含量及其在營養素參考值中的百分比。
9。 當食品成分在生產過程中包含或使用氫化和/或部分氫化的油脂時,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也應在營養成分表中注明。 對于未指定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營養素,只需指出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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